說明:
一、依114年12月31日台高人發字第1140002829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實習方案期間為115年7月1日~116年8月31日,共14個月。
三、請各院系依教育部校外實習規定及系所課程規劃,自行評估是否推薦學生參與,協助張貼旨揭方案之公告(附件一),並依實習生資料準備方式(附件二)辦理相關事宜。
四、有意報名之學生,請由各系所指定窗口,於 115 年 3 月 11 日(三)前向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人資暨行政處提出報名。
(一)報名所需資料:
1、人員資料表及自傳(附件三)(請一律用電腦打字,勿用書寫方式)。
2、近兩學期學生出勤紀錄表(須蓋學校核可章)。
3、歷年成績單(須蓋學校核可章)。
(二)報名方式:須透過貴校或系所窗口向本公司人資暨行政處報名,恕不受理學生個別報名。並請於115年3月11日(三)前,將上述報名所需資料及人員名冊電子檔(附件四),E-mail至本案聯絡人電子信箱。(如欲申請者請洽系辦)
(三)契約簽訂:於本公司辦理徵選完成後,簽訂公版契約,契約書內容如附件五。
上述資料請彙整後,以 E-mail 寄送至聯絡人蔡凱翔之電子信箱。
五、旨揭實習方案相關附件已彙整置於雲端資料夾(如欲申請者請洽系辦)。
六、有關計畫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公司:蔡凱翔,聯絡電話:02-8789-2000分機73018,電子信箱:kennis_tsai@thsrc.com.tw。
七、本計畫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8: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、SDG10:減少不平等連結。
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