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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研習
Q:本校「教學研習活動次數」採計標準為何?
A:1. 須符合「淡江大學教師教學專業發展辦法」相關規定。
(2)到校超過二年之講師及助理教授級教師,至少參加二次。
(3)副教授級教師至少參加二次。
(4)教授級教師,至少參加一次。
Q:教師專業成長社群活動算不算教學研習活動?
A:依「淡江大學教師教學專業發展辦法」第六條規定,主題與學科教學無關的教師專業成長社群,不納入教師規定研習次數之採計。
A:1. 須符合「淡江大學教師教學專業發展辦法」相關規定。
2. 教師報名參加校內報名系統中活動,如標示「教學研習」類,將匯入教師歷程系統並列入教師參與校內教學研習活動次數統計。
3. 另外,教學研習活動次數已納入教師評鑑之教學項目,105學年度第2學期受評教師參與研習活動次數之計算,至105學年度第1學期止。
4. 研習活動次數計算方式:
(2)到校超過二年之講師及助理教授級教師,至少參加二次。
(3)副教授級教師至少參加二次。
(4)教授級教師,至少參加一次。
Q:教師專業成長社群活動算不算教學研習活動?
A:依「淡江大學教師教學專業發展辦法」第六條規定,主題與學科教學無關的教師專業成長社群,不納入教師規定研習次數之採計。